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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要求 严禁借油价电价调整搭车涨价
                        发布时间: 2008年06月23日 作者: 新华社

 

    据新华社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6月21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6月19日发布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

    《通知》重申,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确保液化气、天然气、居民生活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等价格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近期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解决。严格执行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通知》强调,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后,要确保相关补贴资金足额限时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要严格控制下游产品涨价范围和幅度,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自行消化部分成本增支因素。要通过继续清理整顿收费,加大政府规费减免力度,努力减轻经营者负担。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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