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国家的改革都必须结合本国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国家禀赋”。在“国家禀赋”这一概念中,我们不仅指经济体内部的资源禀赋,也包括与经济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治、法制、信用文化和社会群体偏好等其他禀赋。
如果说,在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必须走市场化道路这一点上已经基本达成了共识的话,那么,在推进金融改革的过程中,中国还面临着另外一个重大的选择,即当前的金融改革究竟是应该以银行为重点还是以资本市场为重点。前者要求紧紧抓住作为主体的商业银行改革这一重心,进一步深入已经全面启动的市场化改革,并通过推进混业经营与国际接轨,在以商业银行为基础和平台的前提下,有步骤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后者则要求以资本市场为核心,迅速扩大资本市场(主要是股票市场)的规模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步萎缩商业银行的资本配置和风险管理职能,使资本市场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主体。我们认为,从长期来看,未来的中国金融体系究竟是应该以银行为核心还是以资本市场为核心,在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论证之前,尚不能轻率结论。开放及多元化发展的经济体需要提供多样化的差异性产品,因而从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的角度逐步发展资本市场,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就当前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而言,深刻认识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必须围绕银行体系的改革这个基础进行,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现阶段任何在缺乏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偏离这个基础的观点都是危险的。
如果从更深入的层面上来看,任何经济体的改革都处在某个特定的时空进程中,这使得不同的经济体面临着不同的改革初始条件,因而也会产生迥异的均衡条件、路径和结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任何国家的改革都必须结合本国在特定条件下形成的“国家禀赋”。在“国家禀赋”这一概念中,我们不仅指经济体内部的资源禀赋,也包括与经济体发展密切相关的政治、法制、信用文化和社会群体偏好等其他禀赋。
针对当前中国金融体系研究中的某些提法和倾向,对现代金融体系的正确理解,尤其是在现实金融体系的设计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明确指出的是:1、“基于市场的金融体系”不等于“基于资本市场的金融体系”,商业银行也可以是金融体系中运行良好的市场主体甚至是最具有活力的市场元素之一;2、“传统的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和“基于资本市场的现代金融体系”这两种提法分别将“传统”冠之“商业银行”,将“现代”冠之“资本市场”,我们认为在概念界定上存在误导之嫌: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也可以具有“效率与稳定性”的“现代”特征,而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体系未必全都能满足“现代”二字之后所蕴涵的“效率与稳定性”标准,关键还是在于金融体系功能的实现是否能满足经济发展的最新要求。就当前中国的情况而言,不能简单地将资本市场与金融中介对立起来,市场的发展更不能排斥金融中介的发展,从动态角度看,在一个长期的制度均衡中,二者应该是相互促进、“螺旋发展”的关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再次强调,正如我们前面所详细论证的那样: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重点,现阶段中国的金融改革必须要继续以商业银行改革为核心和平台。
在明确了现阶段中国金融改革的重点后,对现代金融体系的全面认识还应该有一个更广阔的视角:金融体系不是孤立存在的,其功能的实现依赖于“内外”两个层次的协调。从一个更全面的视角来看,我们认为,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需要结合中国特有的“国家禀赋”,并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有机联系和互动支持:
1、在金融体系的内部结构方面,当前的改革应该以商业银行为核心和重点,而资本市场(股票市场)的发展,目前的首要任务是着力于制度建设而不是单纯追求扩容速度:在资本市场建立起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之前,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张意味着资源的浪费和财富的灭失,而不是资源的有效配置。当然,从动态角度看,在一个长期的制度均衡中,中介和市场二者可以是相互促进、“螺旋发展”的关系。
2、从外部监管来看,当前应该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体系的内部元素在效率与稳定性之间维持平衡;从长期趋势来看,以功能监管为核心,逐步建立起统一的监管体制和框架,能够更好地体现监管的动态效率和灵活性。同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全面推进并与当前的金融体系改革相结合。
3、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联系机制来看,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必须要充分考虑中国的国家禀赋,并着力于包括信息披露、公司治理、透明度要求、存款保险、风险管理、破产机制等在内的制度基础建设,使效率机制的传导渠道更为通畅,使多层次的风险控制和稳定性架构更为健全,最终实现效率和稳定性的长期动态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