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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特点(四)
银行卡风险管理日益加强。2004年12月15日,人民银行宣布全国首批7个城市开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联网共享,它们分别是: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和湖州。在上述7个城市,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实现联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包括个人消费信贷、住房信贷、汽车贷款、个人的信用卡、准贷记卡信息。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已经收集了4000多万人的信贷信息,囊括个人贷款金额达到2.14万亿元,每天查询量已经超过4万次。系统收集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占全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比例已经超过90%;几乎国内所有中资银行的个人贷款都已进入了个人征信系统,并且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 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运行,人民银行于2005年8月18日颁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人信用数据库运行的一系列问题以及个人信用报告的使用做了明确规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金融市场征信体系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在监管机构大力推动个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的同时,近年来中国银联在银行卡风险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积极努力。 首先,中国银联建立了包括73家成员机构、19家地市级公安经侦部门、银联18家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内的570余人的全国性风险联系人网络,为银行界与公安机关合作开展案件协查和信息交流打下了良好基础。 其次,建立了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对经CUPS系统转接的全国所有地区以及香港、澳门等境外部分地区的商户日常交易实现监控、识别及预警工作。 此外,中国银联在商业银行的大力支持下,还建立风险管理指标共享机制,逐步实现成员机构之间风险管理指标数据的共享。目前,已有包括中行、农行、交行在内的34家商业银行向数据库提供了相关风险指标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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