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使地震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四川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将扶持地方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成都、德阳、绵阳等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督促北川富民村镇银行股东增加资本金,积极发展适合灾区特点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据了解,目前,什邡思源村镇银行发起人已经确定为德阳市商业银行。德阳市商业银行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德阳市商业银行作为什邡思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正在征邀出资人,注册资本拟不低于5000万元。募股时间2008年7月1日至20日,募集对象为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6月30日,《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出台后,各方反响强烈,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从中央财政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财政支出政策、税收政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土地和矿产资源政策、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政策、粮食政策等九个方面,新制定并扩大了原有政策执行范围。
其中,在支持金融机构尽快全面恢复金融服务功能上,国务院要求,支持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恢复重建。加快修复和合理布设金融基层网点,加强和改进对受灾居民集中安置点的金融服务。对受灾损失严重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其总行(部)提供对口援助,对受灾损失严重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鼓励有实力、经营稳健的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其兼并重组。鼓励金融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到受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而早在6月初,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臧景范就表示,将加快审批受灾地区银行机构的准入申请。让这些金融机构在灾区能够迅速建立起来,能够转制,迅速发挥金融服务作用。同时,新增什邡、绵竹、汶川、青川、都江堰、江油等六县市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地区,以吸引各类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
实际上,地震发生后,银监会在灾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上,立即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批准了上海银行、渤海银行、重庆银行在四川设立分行,批准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在绵阳设立支行,批准雅安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雅安市商业银行,批准渤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投资成都市商业银行1.6亿股。目前,甘肃陇南也已按法定程序审批新设了7家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完成了5个农村县联社统一法人社改制的审批工作。
而自从银监会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三农”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2006年底出台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投资创业,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截至2007年末,已核准3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19家村镇银行,4家贷款公司和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共筹集股金3.1亿元,吸收存款4.3亿元,发放贷款2.3亿元,其中农户贷款1.7亿元,中小企业贷款0.5亿元,分别占贷款余额的73.9%和22.3%。此外,第一家外资村镇银行——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已于2007年12月13日在湖北获准开业;渣打银行与花旗银行设立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格来岷信托通过技术合作形式参与试点工作也在稳步进行。对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在鼓励和引导各类资金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在保障重建资金“充沛”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增强进入农村的资金运用效率,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灾区新成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也应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坚持市场化原则。有关部门还应结合拟设地的经济金融状况、市场结构、盈亏平衡等,科学选点,保证机构设立后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及动力,并坚持严格准入标准,规范许可程序,强化资本约束,注重防范风险,确保新机构安全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