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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市场一周点评(03.08-03.13)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15日 作者: 朱宇

    一、宏观视野

    人大闭幕,总理会见记者阐述货币政策目标

    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

    随后,温家宝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提问中,总理指出当前重点工作是处理好经济发展、调整结构和管好通胀预期这三者的关系。同时,指出,货币政策就是要保持货币流动性的合理充裕,要保持利率的合理水平,同时要管好通胀预期,处理好这三个问题是货币政策的精髓。

    点评:不论是政府报告还是答记者问,在涉及宏观调控方面都体现了中央应对经济变化的务实性和前瞻性。确认的是今年经济形势的复杂性和调控的艰巨性,应对的基本方针是以变应变。

    二、行业动态

    1、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召开,肯定成绩,明确任务

    近日,银监会在北京召开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副主席蔡鄂生等出席并讲话。刘明康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蔡鄂生表示今年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抓重点,抓专项,建机制。

    点评:信托公司在金融危机中逆势而上取得的成绩得益于监管营造的发展氛围,得益于信托公司自身的不懈努力,更受益于中国金融行业发展对信托业务的内生性需求。

    成绩来之不易,发展任重道远。需要的是监管的规范引导和呵护培育,是信托公司主动而为的持之以恒,是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争取并创造市场空间的加倍努力。

    今年的监管重点将围绕广为关注的银信及政信业务展开。在监管的方式及力度尚未明确的当下,在业务模式及盈利模式不多的情况下,信托公司需要加快业务份额的争取,切不可畏首畏尾。发展才是硬道理。

    2、山东信托联合第一财经发布中国阳光私募基金指数

    点评:作为市场化主体,阳光私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需要的是规范引导和扶持。此次基金指数的发布无疑是印证和推动私募基金发展的有益探索。期待其更加客观、及时和独立。

    3、荣安地产借信托融资触线,引发关注

    因涉及信托资金不得投向土地储备贷款,荣安地产近日宣布,决定终止与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宁波市鄞州新城区庙堰-4号地块的合作方案。

    点评:尽管源于政策障碍,合作意向中止。不论信托资金的来源,提示信托公司的是更多的审慎和自我保护,以避免不必要的代人受过,影响金不换的声誉。

    三、公司公告

    1、西部信托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银监复[2009]31号、35号批准,同意国营西北第一棉纺织厂、陕西中烟工业公司将其各持有我公司0.1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公司股东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工商变更已于2010年3月8日办理完毕,公司股东由26家变为24家,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我公司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8.48%增至8.66%、中国烟草总公司陕西省公司持有的我公司的股权比例由原来的1.35%增至1.53%。

    2、陕西国投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详见本站链接http://www.use-trust.com/news/index.asp?ID=12936

    点评:标志着陕国投实业清理工作的临近尾声。对其而言,今后将更多的面对转型所带来的挑战。未雨绸缪,人、财、物的及时整合,市场的加快渗透,盈利模式及渠道的拓展将成为其主攻方向。

    3、荣盛发展股东向华宝信托办理股份解质押

    3月6日,公司接到荣盛控股通知,荣盛控股于2010年3月4日将其质押给华宝信托的107,000,000股股份中的52,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剩余55,000,000股继续质押。

    3月5日荣盛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7,000,000股质押给华宝信托,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5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上述解除质押和质押登记手续于2010年3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点评:股权质押手续的解质押及重新办理,关注的是其信托融资额度的增减及质押比例。

    4、海南椰岛向中融信托办理股权收益权信托融资

    根据公告,海南椰岛将其合法持有的200万股三安光电限售流通股的股权收益权以主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转让给质权人;同时,回购方海南椰岛须按照主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回购价款回购已转让的股票收益权。为保证上述合同的履行,海南椰岛与中融信托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10年3月8日在中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5、国中水务控股股东向北方信托办理股权质押信托借款

    国中水务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5725万元人民币借款合同。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持有的ST国中23,225,000股限售流通股票质押,出质给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8日至2011年3月7日。

    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持有ST国中229,725,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70.21%。质押双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本次质押登记的限售流通股。

附件: 来源: 用益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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