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低碳经济发展不断取得突破,国家新能源政策不断出台,我国低碳与新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加快,低碳金融产业应运而生,但仍然面临诸多融资瓶颈。无论从社会责任还是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在低碳新能源行业发挥信托公司的作用成为一个信托人需要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信托公司产业投资信托方式可以成为低碳与新能源发展重要的融资渠道,而信托公司为低碳新能源产业服务也具有独特优势。这主要基于四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是具有功能跨度大的优势,信托兼具融资与投资功能,又有资源整合功能,有机连接货币、资本、产业三大市场;信托所具有的财产管理功能,可以为包括低碳与新能源在内的各类机构、企业、自然人提供多种资产管理和增值服务;其次是信托资金运用具有广泛性、多元性、融合性及创新性,既可以向低碳企业贷款,又可对新能源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还可为他们提供财务顾问、并购等投行业务;再次是信托与其他融资方式有很强的优势互补及联动经营能力,信托业务与银行、证券、保险及担保等机构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可以为低碳与新能源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后就是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具有破产隔离功能,可以保证低碳与新能源企业的财产安全。此外,通过贷款或股权形式,信托也可解决项目资本金不足的问题,为低碳与新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随着国家政策推动,信托公司还可以开展包括低碳与新能源领域的私人股权投资(PE),并涉足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正是因为信托在低碳新能源产业服务独特优势,使信托公司拓展低碳与新能源产业投资信托,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成为可能。低碳与新能源产业投资信托是指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借助信托计划发行,将特定委托人的资金集合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业投资管理人进行新能源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获取收益后由受益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分享的一种投资工具。产业投资信托与信托契约型产业基金类似,是产业投资基金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尚处于试点阶段,市场准入条件较高,而且政府主导性强,信托公司很难直接介入产业投资基金业务。鉴于产业投资信托与契约型产业投资基金类似,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展产业投资信托业务达到曲线介入低碳与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业务的目的,在取得一定的投资业绩与投资经验后,再申请设立低碳与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
从募集方式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即机构投资者与富有个人),因此,产业投资信托天然是私募的。以私募方式设立信托,投资者与投资管理人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代理或授信关系,信托运作压力相对较小,也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
从交易方式上,国外的机构投资者通常先承诺给投资管理人一定金额的资金,但并非一次性交付,而是分批交付。投资管理人在实际操作中也不会取用所有已承诺资金,如果不能把全部资金投资出去,投资回报率就会受到稀释,降低的投资回报率将严重影响到他们下一次的资金募集。同时,产业投资信托多为长期投资,资金沉淀时间较长,如果遭遇集中赎回的情况,信托就无法应付,即使能够支撑现有的投资项目,也会因为赎回导致流动资金不足而丧失很多的投资机会。因此,产业投资信托不宜采用完全开放式,最好采取前开后闭式。当投资管理人需要增加资金供给时,适时实行前端(购买端)开放,但后端(赎回端)最好封闭,以防流动性危机。
从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上,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一是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选择高级专业人士作为信托经理,要求具有低碳及新能源等投资目标行业专业知识、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熟悉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信托经理与信托公司共同主导高级专业团队的搭建。信托产品采取结构分级设计,一般投资者为优先受益人,信托公司为次级受益人,信托经理为劣后受益人。在信托产品收益率超过优先收益率时,超额收益由三方按设定比例共享,从大到小依次为信托经理、信托公司、一般投资者。这种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基本可以达到激励与约束要求。但这种方式也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信托经理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信托公司未能及时制止时,信托公司将因此而面临一般投资者的索赔;其次是由于信托公司的体制原因,信托经理及专业团队的薪酬体系很难独立于信托公司之外。
另外的一种方式是信托公司与高级专业人士成立合伙型投资管理公司,管理信托资产。选择高级专业人士作为普通合伙人,信托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合伙公司。要求普通合伙人具有投资目标行业专业知识、项目资源和社会资源,熟悉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以普通合伙人为主,信托公司为辅,搭建高级专业团队。信托产品采取结构分级设计,一般投资者为优先受益人,投资管理公司为次级受益人。在信托产品收益率超过优先收益率时,投资管理公司按约定比例分享业绩提成。这种管理模式及产品设计基本上避免了第一种模式的问题,比较理想地降低了委托、代理成本。
在上述因素之外,科学的运作程序是产业投资信托良好运作的保证。产业投资信托应该严格按照一般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运作,其运作过程可分为筹资过程、投资过程和退出过程,而投资过程又有交易发起和筛选、评估、交易设计、投资后管理四个阶段。在运营管理机制上,信托公司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经营管理惯例,结合中国现行的投融资体制,通过制定一整套管理制度,以及一系列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建立一个职责分明、相互监督、安全有效的产业投资信托运作机制,实现受托人、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的相互制衡,以保证投资者的安全投资与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