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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强化退出机制规范非车险市场
                        发布时间: 2007年04月26日 作者: 胡利民

  本报讯 记者胡利民报道  保险市场时有发生的随意背离费率条款、恶性无序价格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监管与问责。中国保监会日前要求各地监管局坚持责任追究与机构处罚并重的原则,加大对非车险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在对机构和责任人的处理。
  保监会要求把大型商业保险、统括保单以及信访投诉多的公司和地区作为监管检查重点。对于不严格执行审批报备的非车险条款费率、不严格执行纯风险损失率表的行为,特别是对于以批单退费形式套取资金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司,要从重从严处理。
  保监会特别强调,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机构,视情节轻重可采取“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逐步实施市场退出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包括经办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或“责令撤换”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上级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保监会同时要求各保险公司从内控制度、核保核赔、稽核审计等方面加强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管理,严格遵守非车险条款费率审批报备的规定,严禁任意扩大保险责任;严格执行纯风险损失率表,严禁恶性无序的价格竞争;加强对批单退费、应收保费及费用支出的管理,严禁以虚假批单退费、虚挂应收保费、虚列营业费用等方式支付回扣、进行商业贿赂;加强理赔各个环节的管理和制度建设,杜绝虚假赔案,防止理赔环节的“跑、冒、滴、漏”现象。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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