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家国内上市银行陆续披露持有雷曼兄弟债券情况,雷曼兄弟破产可能带来的银行表内业务风险已渐露峥嵘,但直至目前包括QDII在内的银行表外理财产品暗藏的风险仍未明晰。
“现在发布信息公告的QDII产品,都是因为说明书中明确了与雷曼兄弟发布的产品或债券相关。但对于那些收益参考基准与雷曼兄弟产品无关,但投资组合中仍包括雷曼兄弟相关资产的理财产品,风险究竟有多大,还无法准确估算。”9月22日,一位资深衍生品设计人士对记者如是说。
正在消失的基准指数
目前,明确发布公告提示产品的风险中资银行包括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北京银行。其中,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的理财产品均以雷曼兄弟发布的指数产品表现作为收益参考标准。
随着雷曼兄弟步入破产程序,未来这些指数产品或将更名、消失,由此导致上述中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估值的困难。
举例而言,招行发行的“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表现联动理财计划”,其理财收益与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LBAGER Index)表现挂钩。
上述人士认为,一旦指数制定人雷曼兄弟破产导致指数发生变更,招行仍可根据该指数的编制细则,“如各个农产品期货在指数中的权重”来重新编制,或者从市场上寻找替代指数产品来为理财产品进行收益衡量。
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包括的农产品期货的品种有大豆、玉米、豆粕、小麦、豆油、咖啡、棉花和糖等。
除招行上述产品外,中行两款代客境外理财产品中银稳健增长(R)和中银新兴市场(R),分别以雷曼兄弟美元综合债券指数(1-10 年,A 级以上)和雷曼兄弟1-10年美国政府债券指数,作为收益参考基准之一。
其中,中银稳健增长(R)产品中,雷曼兄弟美元综合债券指数表现在一揽子收益参考基准中权重为50%;中银新兴市场(R)产品中,雷曼兄弟1-10年美国政府债券指数表现的权重为30%。
中行对这两款发布公告表示,一旦雷曼兄弟破产导致上述指数产品变更,会相应重新编制或变更指数,“业绩基准的修改不会对产品净值造成任何影响”。
尚未披露的真实风险
“收益衡量基准的变化,对于理财产品来说,只要合同中明确了此类事件可能发生,银行和投资者都能接受由此产生的风险。”该人士说。
在其看来,目前未揭示的风险更多来自于银行代客理财产品真实投资中,可能持有的雷曼兄弟相关资产。
已发布公告的三家银行中,只有中行明确表示两款产品没有“持有雷曼兄弟公司的任何债券和股票资产,也没有与该公司做任何交易。”
另外两家银行则对其真实投资组合语焉不详。
招商银行的上述理财产品,无论是说明书还是之后的公告,都没有明确其募集资金的投资范围,仅在新近的公告中表示,在该产品设立之初,招行“已通过产品的结构设计和交易工具对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风险进行风险对冲”。
对此上述人士表示,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招行在产品设计中复制了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的投资组合,同时将剩余资金配置到相对稳定的组合中,由此来保证本金的安全。
另外一种可能是,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与雷曼兄弟指数“无关”,只是通过数量模型测定投资组合收益会与雷曼兄弟的农产品指数表现呈现相关度。
“由于中资银行外币理财产品设计和投资能力较弱,往往将投资的工作交由外资银行或投资银行来操盘,因此,投资组合中是否包括雷曼兄弟相关资产,以及资产的多少,都需要认真估算。”上述人士称。
在该人士看来,不仅仅是那些收益与雷曼兄弟指数产品表现挂钩的理财产品需要披露风险,“更多的外币理财产品,若投资组合中包括雷曼兄弟的债券或者股票,都需要关注风险。但投资组合原本就是不透明的,所以这些暗藏的风险到底有多大,现在外人还是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