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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3日讯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制定下发了《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的指导意见》,全面启动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制度。据悉,从2009年1月1日起,建行只有具备行内个人理财岗位资格且持有资格证书的员工,才能从事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业务工作。
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实行初级理财师、中级理财师和高级理财师三级管理,获得总行认可的社会理财师证书的员工,须通过认证配发行内对应等级的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证书。建行表示,个人理财岗位资格认证制度的建立,将有效推动适合不同层次客户群体营销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理顺个人理财岗位人员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不断增强客户关系营销和服务能力,从而全面提升个人银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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