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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面推广 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
                        发布时间: 2007年11月21日 作者: 田冶 高晶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辽宁省推广银行本票业务暨开办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发布会上获悉,人行沈阳分行决定,2007年11月1日起,在辽宁省全面推广银行本票业务;11月19日起开办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这是该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金融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两项业务的推广和开办将给辽宁省提供更加丰富的支付结算品种,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据了解,人行沈阳分行高度重视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工具的应用和推广工作,早在2004年7月,就在锦州市商业银行开展了银行本票的业务试点,之后于2006年11月又在沈阳和丹东市进行了该项业务的扩大试点。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共办理银行本票13799笔,涉及金额58.44亿元。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现在银行本票在全省进行推广,这对丰富辽宁省非现金支付工具品种,减少现金使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提高了票据的信誉度,同时也增强了社会诚信。

    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个人客户通过代理行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对本人或他人在开户行开立的人民币个人存款账户实时办理资金转账、现金存取和账户信息查询业务。通存通兑业务开通后,客户可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活期存折、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和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存折,在全国任何地方选择任何一家开办该项业务的银行、信用社办理通存通兑业务。通存通兑业务支持转账和现金两种方式,能够满足个人客户的存、取款及转账需求,将给广大社会公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目前,辽宁省内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都可以办理通存通兑业务。

    据介绍,该行下一步要在辽宁省大力推广商业承兑汇票,继续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配合地方政府推行公务卡,降低现金流通比例。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化、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进入金融服务市场,通过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和不断创新,扩大服务范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积极推动沈阳、大连两地集中代收付业务的开展,充分发挥小额支付系统的功能,实现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有效改善社会公共支付环境。继续做好沈阳作为奥运赛事城市的支付环境建设工作,提升辽宁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加快推进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提高广大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质量。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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