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5日,对我国经济社会和金融行业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从这一天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主持推广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正式上线运行。随着该系统在全国各金融机构的上线运行,传统的支票将实现“一票在手,走遍神州”,一举突破不同银行的边界壁垒和同城区域的空间限制,实现在全国范围的流通使用。
“一桥飞架南北”,支票不再是旧船票
长期以来,我国的支票只能在同城范围内使用。跨区域经济往来,人们只能选择汇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甚至现金支付等结算方式,票据传递成本高、清算效率低、资金在途时间长,缺乏灵活性和便利性,使用极不方便。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经济往来的日益频繁,彼此之间的异地支付结算也越来越密切。因此,突破票据流通瓶颈,扩大票据交换范围,提高票据结算的方便性、安全性和快捷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关注热点和迫切需求。
人行审时度势,在立足国情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平台,以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和支票全国通用。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基于影像技术的支票清算系统,可以将实物支票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支票影像传递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业务处理系统,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付款,资金清算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覆盖全国的小额支付系统完成。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已于2006年12月18日起同时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河北、深圳等六省、市试点运行,六省、市率先实现省际间的支票通用。根据试点效果和人行推广计划,该系统于2007年6月25日在全国正式上线运行。从此,小小支票以崭新的面貌和灵活便捷的方式,活跃在我国经济社会的大舞台。
“截断巫山云雨”,支票插上信息化翅膀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定位于处理银行机构跨行和行内的支票影像信息交换,银行和银行之间通过专门开发的通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和交换支票影像。由于不需要传递实物支票,所以清算的范围可以涵盖全国金融网络,既降低了支付成本,又加快了资金清算效率,为支票的运用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大大加快了区域间的账务往来与经济发展。
支票影像业务的处理分为影像信息交换和业务回执处理两个阶段。首先由支票提出行(收款行)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信息发送至提入行(付款行)提示付款,然后由提入行(付款行)进行核验,并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提出行(收款行)在规定期限(T+2)内发送付款或退票回执。
根据我国幅员辽阔、业务量大、各地业务量不均衡等实际情况,同时为避免业务处理集中于一个节点带来的巨大压力,影像交换系统采用了三层结构:第一层是影像交换总中心,负责接收、转发跨分中心的支票影像信息。第二层是影像交换分中心,负责接收、转发同一区域内的支票影像信息,并向总中心发送和接收跨分中心的支票影像信息。第三层是票据交换所,负责采集支票影像信息和录入电子清算信息,按规定格式生成支票业务报文。
影像交换系统提供了多种接入方式。银行机构可以直接接入影像交换系统,也可以通过票据交换所接入影像交换系统。采用直接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具备影像采集条件,并与影像交换系统连接,通过省级机构集中向影像交换系统提交和接收支票影像信息。采用通过票据交换所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由于未与影像交换系统直接连接,可采取传递实物支票或磁介质方式,委托票据交换所向影像交换系统提交和接收支票影像信息。为提高支票清算的效率,中国人民银行鼓励各参与者直接接入影像交换系统。
“神女应无恙”,由数字证书为支票影像护航
支票影像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主要采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来保证。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采用以数字证书为核心的加密技术,对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目前票据交换所和具备影像采集条件的银行机构,都在使用数字证书对支票影像业务报文进行数字签名,不仅保障了网上传递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也保证了交易实体身份的真实性和签名信息的不可抵赖性。
为扩大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推广效益和运用成果,各银行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加快提高客户印鉴入库率;二是要培育良好的服务文化,增强支付清算纪律,不得无理拒付、随意退票、逾期付款等;三是要提高业务操作规范,健全录入信息,合理优化验印参数,按规定及时查询查复等;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提高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使用率和客户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