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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行金融统计系统功能迁移数据
                        发布时间: 2007年05月30日 作者: 杜成武

  2007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全国推广新金融统计系统。为新金融统计系统准备迁移数据,是新系统推广前的一项重点和难点工作,成为人行基层统计部门今年的首要任务。按照人总行要求,现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独立存储辖区内县域金融机构金融统计数据的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必须于2007年上半年前,将1999年末至今的辖区县域金融机构金融统计数据补录进现行系统,为向新系统迁移历史数据做好准备。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地方、有些金融机构补录工作还非常艰巨。

  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准备阶段的工作:

  (1)接收辖内县支行补报的以前未报送的县级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确定最终要补录数据的金融机构和数据日期。

  这里要接收的数据是指上面提到的在人行地市中支所在地有地市级机构的县级金融机构(工、农、中、建、农发等)的数据,这部分数据一直存储在人行县支行金融统计系统中,只是当时未要求报送。这些数据增加进来以后,人行地市中支要逐月(旬)核对辖内各县级金融机构缺少的数据,统计出缺少的数据,形成全辖最终要补录数据的金融机构和数据日期清单。

  (2)为有补录任务的金融机构准备现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

  安装原则。如果补录量较大,出于不影响现行金融统计工作和安全方面的考虑,补录工作最好不要在生产机上进行,可新安装几套现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套数的多少视补录量的大小而定,补录量大的金融机构一家一套,补录量小的金融机构可几家合用一套,人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可共用一套系统,但最好能分开使用。

  关于对系统版本的要求问题。多次不同时期数据录入试验结果表明,所有数据补录工作均可在最新版本下进行,无需倒回到当时的版本。当要录入某时期的数据时,系统会自动倒回到当时的指标环境,校验关系也会自动调整到当时校验关系,在最新版本下可完全满足数据补录工作的需要。

  新安装系统的数据库业务数据来源。新安装系统的初始化数据可由人行地市中心支行金融统计系统生产机的最新完整库备份恢复得到。出于数据保密的需要,除人行外的金融机构用机只保留本机构的数据,其他机构的数据全部删除。

  分别为各地市级金融机构生成需补录月份的各县级机构的四个业务类数据汇总表格,以限制补录的指标及其数据大小。

  现在的数据补录可以认为是将各金融机构当时的汇总数据按县级行政区划拆分开,所以,各县级金融机构补录的数据指标不能超出当时发生指标,同一指标数值之和必须与当时的汇总值相等。分别为地市级金融机构生成要补录数据的县级机构的、补录月份的四个业务类(人民币信贷、外汇信贷、现金、累放累收)数据汇总表格,以便金融机构对照汇总表格收集数据,不至于出现收集到的数据超出指标范围,同一指标数值之和不与汇总值相等。

  人行地市中支接收数据时可能出现的地区编码不一致问题。本次数据补录是金融机构各自进行,且往往是在不同的机器上相对独立的进行,为了数据轧差或汇总可能要设一些虚拟地区,这些虚拟地区的编码很可能与人行地市中支定义的不一致。若人行地市中支直接接收他们报送的数据,可能不成功或产生混乱。因此,人行地市中支在接受数据前,要认真核对索引文件(扩展名为.IDX)中的地区代码列,对不一致的地区代码要修改一致,然后再接收。还要强调的是非人行金融机构生成报送人行地市中支的数据时,上报方向选择“本地人行(商业行用)”。

  手工录入界面下,录入完数据后,点击指标校验按钮,程序不能进行指标校验。出现这方面问题,是由于前面半年内的数据不全造成的。解决办法是:退出《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将计算机系统日期调到业务数据日期,重新进入《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即可。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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