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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需要充分发挥金融的“促转变”作用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31日 作者: 张文刚 姚勇 孔令儒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 盛松成

    自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决定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东北经济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最近两年,东北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成为全国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然而,当前东北振兴仍然处在关键时期。尤其是,东北作为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方式落后问题更加突出。为此,下一阶段金融业不仅要着力推动东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东北释放发展潜力,提升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更要通过积极转变自身的发展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和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如何充分发挥金融的“促转变”作用,为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持久的动力,论坛举办期间,我们就此问题专门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盛松成。

    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在您看来,金融在“促转变”的过程中,究竟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盛松成:金融与经济发展方式有紧密的关联。而这种关联,首先在于信贷资金供给总量与经济发展方式存在相互选择效应。上个世纪9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东北不良贷款率全国最高,各银行为此普遍对东北实行“增存限贷”政策。1999~2003年,全国贷款年均增长11.8%,东北年均仅增长7.8%。东北地区既无力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新兴产业也难以起步发展。2004年以来,东北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不良贷款率比历史最高峰下降了30个百分点以上,资产质量目前已接近全国平均水平。2004~2009年,东北三省贷款年均增长12.88%,增速显著提高。这极大地促进了东北经济的快速发展。2004~2009年,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超过13%,高于全国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但是,东北贷款增长也折射着发展方式问题。以辽宁省为例。2005~2009年,贷款增速与GDP增速之差由负转正,总体呈不断扩大态势。2005年,全省贷款增速低于GDP增速2.9个百分点,2008年已高于GDP增速4.8个百分点,2009年则高于GDP增速18.1个百分点。这表明,贷款可得性的提高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率的提升,辽宁经济增长对贷款增长的依赖程度是不断提高的,而背后根源仍然是高投入、低产出的经济发展模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走资源节约型发展之路。而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发展必然是资金节约型的。因此,把握好信贷资金供应总量,金融就能产生“促转变”作用。这要求东北金融业不能一味追求贷款扩张,而是要保持信贷适度增长,从而促进各地方、各企业更加重视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各地方、各企业自觉选择资金节约型、资源节约型的发展方式,真正实现在发展中谋转变,在转变中促发展。

    问:金融业在推动东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又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盛松成:首先,调整资金流向,遏制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当前,东北地区许多银行已经提出要将中长期贷款占比降至50%左右,一些银行还主动加大了对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促进银行退出发展方式落后的产业和企业。同时,要想方设法扩大直接融资规模。2009年,东北地区GDP约占全国的9%,股票融资额仅占全国的0.8%,债券融资额只占全国的4.2%。而扩大直接融资,能够引入更强的外部监督和约束,发挥资本市场的“促转变”力量。

    其次,加强差别化资金定价,塑造新的经济发展方式。如果传统发展方式将付出更高资金成本,企业就会自觉转变发展方式。但由于目前信贷市场竞争激烈,恶性竞争现象普遍,银行对大企业议价能力不强,贷款定价往往只能反映风险,不仅难以体现“促转变”意图,也降低了银行收益水平。为此,应推动银行加强同业合作,促进银行按规模和专长合理确定市场定位,形成合理的竞争格局,增强银行业整体议价能力。

    第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发展方式。从根本上讲,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经济发展要从主要依靠资源投入,转变为主要依靠技术创新。而经验表明,传统银行信贷只适合对成熟技术融资,广泛的技术创新则要求金融主动参与创新全过程,提供新的融资模式和融资产品。因此,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竞争力,金融创新能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明确提出,要把东北建成“国家重要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为此,东北必须把加强金融创新作为“促转变”的重要工作:一是设立金融创新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地区要争取比照天津滨海新区政策开展金融创新试验。二是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重点要解决企业技术创新融资面临的抵押品不足问题。三是开展混业经营试点。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要争取建立金融控股业务架构,实现传统信贷业务、风险融资和风险投资业务的有机结合,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全程金融服务。四是完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监督和服务的政策制度,优化基金运作市场环境,大力发展股权基金。五是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考虑将目前东北三省的产权交易中心整合起来,建成区域性OTC股权交易市场。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增长方式的金融“温床”。

    问:近年来,在全面开放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取得了巨大成就。如果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视角出发,就东北地区而言,金融在充分发挥“促转变”作用的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又应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盛松成:金融发展方式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率先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也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环节。长期以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金融行政壁垒森严,不但制约了金融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强化了传统经济发展方式,加剧了经济结构失衡。

    利率市场化改革滞后,尤其是存款利率受到严格管制,人为形成了较大的存贷利差,实质是价格垄断。而金融行政垄断将民营资本挡在金融服务市场之外,形成了市场垄断。在价格垄断和市场垄断的双重保护下,银行只要扩大贷款投放,就可以轻松获利,促使银行与企业、地方政府形成了基于粗放发展方式的共同利益格局。在这种格局下,银行始终有强烈的信贷扩张冲动,贷款大多投向大企业和地方政府基建项目。2002~2009年,我国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从13万亿元增加到40万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从不足5万亿元增加到22万亿元,翻了两番多。相比之下,同期名义GDP只增长了不到2倍。由于得到银行的大力支持,大企业和地方政府投资能力不断增强,以投资拉动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不断得到巩固。吸收了3/4以上劳动力就业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却长期得不到解决,发展举步维艰,职工收入增长缓慢,消费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始终难以形成。而这种情况,在东北地区尤其明显。

    因此,发挥金融“促转变”作用,应把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打破金融行政垄断作为突破口。可考虑争取国家允许东北率先开展存款利率上浮试点。在具体操作上,采取分阶段逐步扩大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的方法,以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可以预见,如果存贷款利率都由市场决定,二者将更加接近。这将压缩银行的利润空间,深刻影响银行的信贷经营行为和信贷结构,形成“促转变”的市场倒逼力量。同时,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着力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要求,切实放宽民营资本办金融的准入条件,允许民营资本广泛建立社区银行或其他新型中小金融机构,促进东北率先实现金融普惠制,为形成新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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