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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5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支付结算系统专业会议,部署中国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自2008年4月28日成功上线运行并率先开通港币支付业务以来,截至10月24日,已平稳运行124个工作日。这一期间系统共处理各币种支付业务34311笔,金额折合美元约29.58亿美元。其中,美元支付业务32807笔、金额27.20亿美元;港币支付业务716笔、金额4.68亿港币。目前系统各项业务处理正常、响应快速、运行安全稳定,达到了预期的设计目的和要求。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在维护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做好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同时,研究确定内地和香港美元、港币等外币资金结算的具体途径和方式,适时开通轧差净额结算业务、付款交割业务(DVP业务)和同时付款业务(PVP业务)等业务,不断完善系统信息监测等功能,以发挥该系统作为安全、高效的境内外币支付清算平台的作用。
与我国传统的外币支付清算安排相比,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主要具有如下优势:资金到账速度更加快捷。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采用实时全额结算(RTGS)机制,支付指令一经清算,即时到达接收清算行,接收清算行即可动用可用额度。同时,参与者承诺T+0结算,付款人付出的资金可在当天入收款人账户,解决了传统外币支付清算安排到账速度慢问题。支付清算成本更加低廉。目前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每笔境内普通贷记业务收费不超过人民币26元(2009年6月30日前每笔不超过人民币20元),远低于目前银行支付给代理行的代理费用(折合人民币约35元至140元/笔),同时也低于银行参与同城外币清算系统的成本。因此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成运行将扩大银行的盈利空间,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这将直接降低银行对其客户的收费,使消费者从中得益。流动性管理更加方便。境内外币支付系统采用“一点接入、一个账户”架构,该架构有利于银行对其全行流动性的统一调度,提高银行资金使用效率,解决传统外币支付清算安排资金存放分散问题,降低外币清算成本和风险。同时,代理结算银行对参与者提供流动性支持。对于参与者在授信额度内发生的日间融资,代理结算银行对其予以免息;对于参与者在授信额度内发生的隔夜融资,代理结算银行在起息时点前对其予以免息。商业秘密更加安全。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对支付指令进行接收、清算和转发,转发给代理结算银行的记账信息不包含参与者的客户信息,可以有效保护参与者的商业秘密,有利于中小银行开展外币支付业务。交易机会更多。境内外币支付系统是一个跨地区、跨银行的全国集中系统,克服了同城外币清算系统业务范围局限于某一城市和代理银行业务范围局限于单一银行的缺点,极大地扩展了银行交易对手的覆盖面,为银行创造了更多的交易机会。随着参与者数量和业务种类的增加,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将会产生更大的规模经济和网络效应。
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一直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在系统的推广应用上也应坚持这一原则。中国人民银行既要充分尊重银行机构的自愿选择,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组织者和推动者的作用,做好相关的培训、宣传和推介等工作。自7月25日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全面建成新闻发布会召开后,中国人民银行采取了组织培训、召开银行机构座谈会、支持代理结算银行推介会等措施,来合理引导银行机构对外币清算安排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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