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金融要闻>要闻速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今起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税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19日 作者: 程瑞华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程瑞华报道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 │ 广告发行 │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