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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定富: 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 切实加强保险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 2008年09月08日 作者: 记者 张兰

 

    本报讯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在吉林省调研时提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保险监管工作,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按照依法、科学、有效监管的要求,严格执法,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深入保监局和保险机构检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同时,吴定富还听取了对新形势下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以及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因而保险业要切实防范风险,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不能出现任何闪失。保险监管工作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保险监管思路。吴定富表示,保险监管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保险业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下大气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引导和敦促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监管为保险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其次要坚持改革创新,改进监管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保险监管效率。保险监管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保险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形势,尽可能地减少行政审批,逐步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管制的做法,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保险监管长期性、根本性的工作,不断完善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监管、科学监管。

    吴定富要求,要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不断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要摒弃严格监管会影响发展的错误认识,坚持公正、公平、严格执法,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强化监管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提高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制定的监管制度和采取的监管措施,只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就要排除一切干扰,一抓到底。

    此外,要全面提高监管干部素质,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为了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的新要求,要从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勇于实践、严格要求等方面入手,培养和锻炼监管干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监管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勤政意识,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顾大局、专业化、高素质的保险监管队伍。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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