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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发债融资——市场发债主体进一步丰富
                        发布时间: 2010年08月21日 作者: 记者 李倩

     

    8月19日举行的“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债券承销协议签字仪式暨承销商会议”传出信息,总规模高达1875亿元的“汇金债”,将于下周二招标发行第一期400亿元债券。低调的汇金也由此成为近期各界关注的焦点。

    汇金发债  三大行配股资金有着落

    创立于2003年的汇金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成立后,汇金曾数次注资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并在2010年发出公告,表示将积极支持工、中、建三大银行采取包括配股在内的再融资,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和资本监管要求。最终,汇金发债公告证实了市场的猜测,汇金发债融资一来是为了参与大银行的再融资,二是为了注资政策性金融机构。

    汇金发债公告显示,汇金债募集资金将由汇金公司代表国家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两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注资和参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3家银行再融资。对目前正处在改革转型关键期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无疑是有力地支持。

    而发债融资近2000亿元,也保证了在这几家银行再融资后汇金的股份不被摊薄。此外,汇金作为工行、中行、建行的大股东,截至一季度末,分别持有其35.4%、67.53%、57.09%的股份。根据中行、建行、工行已经确定的不超过600亿元、750亿元和450亿元的配股方案,如果汇金全额参与认购获配股份,大约需要千亿元参与再融资。

    “汇金债”利率定价备受关注

    虽然本次债券被视同政策性金融债处理,但毕竟是首次发行,并无参照对象,因此其发行利率也引发了市场各方关注。而发行利率取决于信用等级、投资者、市场资金等等。

    此前“汇金债”的信用评级一直是市场争论的焦点之一。现在,“汇金债”募集说明书明确,债券免于信用评级,财政部给与增进,银监会出具的批复函中确认对本次债券视同政策性金融债处理。因此,商业银行投资本次债券的风险权重也即等同于零。

    “汇金债”的募集说明书已明确,发行对象为具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格的成员,但业内人士认为,对“汇金债”感兴趣的应该还是大型银行及保险公司。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汇金仅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因此,汇金控股的银行认购“汇金债”没有制度上的障碍。

    汇金在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同时提示了流动性风险,并称在债券发行中,将尽量扩大投资主体,增加债券的交易机会,促进本次债券在投资者之间的便利转让。“汇金债”的期限分别为7年和20年,均为中长期债券,400亿元的发行规模也高于国开行等3家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单期政策性金融债。因此,“汇金债”的发行一方面增加了长期债券的供给,另一方面将吸收部分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对招标利率会有影响,但影响不大。

    汇金所得分红可以覆盖发债利息

    另外,在银行间市场,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是主要机构投资者,其中保险公司更偏好中长期债券,由于今年以来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增加较快,有一定的投资压力,此类机构显然将成为“汇金债”的主要购买者。有专家指出,目前整个银行体系资金相对充裕,也希望配置中长期债券,整个市场应该能够承受“汇金债”发行。

    对于债券的偿付资金,汇金新闻发言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本息偿付资金来源于汇金控参股机构的投资分红、其他投资收益和国家相关政策安排。有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工行、建行、中行的累积现金分红总额分别约为1616.65亿元、1077.77亿元和1040.74亿元,总计约3735.16亿元。根据三大行2009年年报,截至去年底,汇金在工行、建行、中行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5.4%、57.09%、67.53%,据此测算,汇金从三大行所得的累积分红总额约为1890.4亿元。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汇金每年所得的分红完全可以覆盖发债产生的利息。

    汇金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债券实现了市场化融资、政策性注资和股权管理平台作用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探索国有金融机构注资改革的新模式,也有利于拓宽汇金公司的融资渠道。事实的确如此,此次汇金解决资金问题既不是外汇储备注资,也非财政部发行国债注入资本,而是采用了直接在银行间发行人民币债券。汇金发债也使得银行间市场发债主体进一步丰富,债券市场中长期收益率曲线更加完善。

附件: 来源: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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