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北京2月23日讯 财政部23日公告称,决定发行2010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1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5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21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从购买之日起,1年期和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36%计息;3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1年不满2年按1.71%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52%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