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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能源与资源部长:资源租赁税方案仍有谈判空间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18日 作者: 陈晓刚

    澳大利亚能源与资源部长马丁·弗格森5月17日表示,澳政府拟推出的向本地资源类企业征收税率高达40%的资源租赁税方案仍有“谈判空间”。此前,澳资源行业都普遍表示难以接受这一方案,并因此将考虑修改自身的投资计划。

    弗格森是在布里斯班的一个能源会议上发表上述言论的。他说:“最后的细节仍有谈判空间,资源租赁税方案正处于循序渐进的过程之中,我们将倾听各方面的意见。”

    同日,针对外界猜测澳政府有可能降低资源租赁税税率的传言,澳大利亚财长斯万表示,无法就此进行评论。

    2009年年底,澳大利亚国库部提交的税务评估报告建议,废除目前各州政府向矿业征收的“特许开采税”,以一个全国性、统一的“资源租赁税”取而代之。澳大利亚政府5月2日宣布,拟从2012年7月正式征收资源租赁税。虽然澳大利亚政府表示,该项新税将令所有澳大利亚人得以分享资源类出口所带来的长期利益;但行业人士担心,若该项税收付诸实施,将严重威胁澳矿业类企业的竞争力。(记者 陈晓刚)

附件: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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