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险
保险业综合经营全面“织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04日 作者: 记者 徐静

    “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金融业也有着类似的发展路径:从最初的混业经营到一段时期的严格分业经营,如今,又向综合经营的方向发展。在金融综合经营的背景下,国内保险巨头们近期可谓动作频繁,参股银行、收购控股公司、计划携手基金公司……2008年夏季,这场保险业综合经营大戏徐徐开幕

    银保合作不断深化

    保险专家表示,目前国内人寿保险公司业绩增长依赖的是“三驾马车”———个险、团险、银保。其中,银保渠道保费收入大致占总保费收入的三成。从银保合作模式来看,国际上一般有三种形式:从简单代理到交叉销售,再到合资或参股。我国目前的银保合作模式正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

    金融业综合经营是金融开放和全球化背景下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中,保险和银行的合作在目前看来最为紧密。日前,银监会已拟订了首批四家试点参股保险公司的银行名单,并将相关文件送达了保监会,合并意见后将上报待批。据悉,被列入首批试点名单的四家银行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银行获准参股保险公司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意味着保险公司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会,也将是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进程中的又一次突破。

    记者了解到,名单中的四家银行都已选定了各自参股的对象:工商银行将与太平系保险的现有两大股东———中保集团和富通集团,联合成立一家新的合资公司,并由这家新公司全资持有太平人寿、太平保险、太平养老与太平资产管理四家公司的股权;建设银行则可能通过参与定向增发的途径,入股幸福人寿;交通银行和北京银行的入股对象可能分别为中保康联和太平洋安泰。

    今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正式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这是继2006年保险资金获准参股非上市商业银行股权后,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制度出现的又一新的突破,即对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从政策上予以“开闸”。

    早在2006年9月,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等未上市商业银行的股权。其后,中国人寿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中国平安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

    在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表示,银行投资保险公司的放行,标志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启幕。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从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可以看出,保监会不仅鼓励保险公司参股商业银行,而且对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一直持相对积极的态度。不过,保监会在考量商业银行参股保险公司问题上,也会听取和重视来自保险业内的声音。

    记者了解到,银保合作早在2002年就已经开展得如火如荼了。当时主要是一些简单代理和交叉销售,奉行“一对多”的合作原则,即一家银行可以同时和多家保险公司展开合作,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以沪上保险市场为例,工商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来自中国人寿、太平、联泰大都会、瑞泰、华泰等近10家保险公司;在交通银行开卖的,则有人保、太保、中国人寿、中德安联、广电日生等保险公司的产品。“一对多”的优势在于银行可以拥有较为广阔的保险产品群,而且能挑选各保险公司的“精华”产品,如工商银行的银保产品覆盖养老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以及投资型家财险等。

    某中资保险公司银保业务经理表示,银保市场历来是渠道为王,因而,之前的银保合作中,保险公司的话语权很小。从银行的角度看,他们自然希望有更多的合作公司、产品可供选择。但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因素考虑,更希望能和银行建立“一对一”的稳定合作关系。

    保险业内不少专家表示,此次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后,势必加强对所参股保险公司产品的销售力度,甚至可能形成“一对一”的垄断格局,这不利于保险业开展有序竞争,合理发展。

    在这一点上,招商证券金融分析师罗毅则谨慎乐观。他认为,银行入股保险公司,可拓展多元化经营,加大银保合作,增加手续费收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行参股将使自身资本金实力增强,企业发展水平和偿付能力等将迅速提升。“但是,此举可能会加大银行业的风险,毕竟两大行业业务性质、考核方式不同。还要看参股的保险公司的业绩,否则,参股保险公司不能成为银行盈利新增点,反而成为拖累。”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在银保股权合作中,令监管层最为重视的是风险防范问题,即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有效的“防火墙”的问题。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银保股权相互融合的新形势下,监管部门应研究如何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交叉持股、人事交流制度等方面加强有效监管。

    保险系基金“开闸”在即

    这个夏天,中国保险业颇为热闹,除了银保合作不断深化外,保险系基金“开闸”亦渐行渐近。前不久,记者从平安集团了解到,平安和新加坡大华银行欲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已经递交给中国证监会。业内普遍认为,该申请有望在今年8月前获得批准。届时,平安集团将成为首家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内地保险公司。

    “由于平安集团是通过旗下的证券公司出资成立合资基金,因此,并不需要报批保监会。”平安集团的新闻发言人如是表示。

    其实,国内保险巨头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早已风起潮涌。几个月前,中国人寿董事长杨超就曾在公开场合表示,中国人寿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只是一直在等待监管层的批复。

    虽然一直处于酝酿中的《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目前也没有其他相应的政策支持,但保险公司对于设立基金公司的热情,并未因此受到影响。

    曾有媒体曝出,保险系基金的设立一直没有“开闸”,主要原因是证监会和保监会在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的一些监管环节上,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仍在协商沟通之中。但事实上,对于中国平安也好,中国人寿也罢,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都是其实现金融控股不可缺少的一环。

    合众人寿一位高管认为,从长远看来,保险业发展综合经营,将使保险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即改变目前相对依赖保费收入来获得利润的状态。“在保险系基金管理公司‘启航’后,随着保险系基金的规模越来越大,以及投资管理能力的增强,保费收入将不再是保险集团创造利润惟一的主要来源。作为金融混业集团,保险集团将更加注重投资收益,未来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将是集团利润增长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想见,在平安集团与中国人寿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后,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在内的其他保险公司,都有可能效仿。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遵循相同的模式,向现有的保险客户销售自己的基金产品。

    相关

    保险综合经营须谨慎

    在6月23日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举办的“金融综合经营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圆桌论坛上,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庹国柱教授认为,在今天国内金融业实施分业监管的大环境下,中国保险业探索综合经营发展,既有外在环境的客观要求,也有客户导向驱动作用。但选择综合经营战略首先要了解,保险业之外的环境发展为综合经营提供了什么空间,保险公司要适合自己特点发展。

    北大经济学院保险系副主任郑伟表示,“我们强调在保险业探索金融综合经营的过程中,需要从市场、企业、法律、监管等方面把握一些重要的理念,以免形成偏差。”郑伟介绍,这六个重要理念是:一是金融市场的主流经营模式应取决于消费者的主流需求;二是企业选择应取决于交易成本与适度规模边界;三是金融保险“集团”的核心功能应是“资源整合”;四是法律政策的重点应是协调相关各方利益;五是应建立健全“分业监管基础上的监管协调”机制;六是保险业应当更注重提升“风险管理话语权”。

    “金融综合经营已成为全球一体化的一个发展趋势,你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否则将会游离于主体发展。”北大经济学院副院长、CCISSR主任孙祁祥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但中国保险业综合经营之路如何走,需要谨慎、再谨慎。”

    三足鼎立呼之欲出

    日前,华闻控股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新黄浦和华闻传媒发布公告称,中国人保集团全资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8.62亿元得到了华闻控股公司55%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了两公司旗下的信托、期货、证券、基金等四大金融领域的股权,迈开了组建金融控股集团第一步。国内第三大险资金融控股集团由此呼之欲出。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黄浦拥有华闻期货100%股权,参股迈科期货40%股权、江西瑞奇期货43.75%股份、爱建证券5.91%股权、中泰信托29.97%股权。并通过中泰信托间接持有大成基金管理公司48%的股权;华闻传媒则全资拥有深圳证券时报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和海南的两家典当行。

    东方证券分析师张小嘎认为,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为华闻控股公司的大股东后,扫清了人保集团下一步开展资产整合的障碍,将股权问题变成了公司内部问题。“其最终目标当然还是上述四张金融牌照。”

    专业人士表示,上述金融机构在其子行业中地位并不高,单纯依靠这些资源,可能无法支持人保集团在金融控股方面做强做大。如何有效地整合旗下金融资源,将直接影响到人保集团能否将金融控股的雏形,打造成为强大的金融控股集团。

    目前,国内三大保险巨头中,除了中国人保以外,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已经在积极地打造金融控股集团。

    早在2006年,中国人寿就已参股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与花旗银行并列为第一大股东;2007年,又参与了中信证券和民生银行的定向增发。

    “有条件的话,希望真正控股一家成规模的银行。”杨超认为,要控股一家小银行很容易,但中国人寿是大的金融集团,控股一家小银行对公司的盈利贡献不是很大。“控股一家成规模的银行什么时候实现,要看政策什么时候放开。中国人寿将继续密切跟踪市场,选择合适的对象,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价格扩大综合经营范围。”

    此外,中国人寿海外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今年3月,中国人寿动用3亿多美元参与Visa公司的IPO,以44美元/股的发行价入股。截至6月20日,Visa股价已达83.57美元,账面收益率接近90%,成为我国金融业为数不多的成功投资海外的案例。“我一直主张适时进行海外收购,把握时机是成功的关键。”杨超说,中国人寿在海外市场的投资仍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要对象。

    相比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的金融控股之路更加市场化,也更加完美。罗毅表示,在资本市场上,中国平安最被看好的是其经营模式———金融控股平台。

    据了解,中国平安早在1993年的第二届董事会上,就提出走综合金融集团化道路的构想。当其他金融机构仍在为搜罗金融牌照而四处奔走时,平安集团却已经基本完成了自己的金融控股集团架构———在统一的平安品牌下,拥有寿险、产险、证券、信托、养老保险、健康险、资产管理、银行等8家子公司。目前中国平安核心保险业务稳定增长,银行业务整合顺利,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金融平台进一步完善,保险、银行、资产管理三个业务支柱的综合效应逐步显现。

    虽然起步落在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之后,但一向低调的中国人保(集团)也在快速“补位”。去年,借助齐鲁证券增发的机会,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底,与齐鲁证券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增资完成后,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齐鲁证券2.64亿股,占总股本的4.62%;当年,通过定向增发确立对广西广联公司控股地位。目前,又顺利地完成了对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金融机构的收购。

    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表示,未来三到五年,中国人保(集团)将积极把握产业投资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新机遇,加快重大资本运作力度,进入非保险金融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经营活动,用较少投入撬动大资源、大项目,努力实现资产规模突破1000亿元,逐步将中国人保(集团)打造成为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扩张能力的国内一流的投资控股公司。

    纵向经营值得期待

    近年来,保险公司横向涉足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行业的手笔很大。不过,有专家表示,未来保险公司的综合经营不是只有“横向”联合一种形式,沿保险价值链向上下游拓展的“纵向”综合经营方式,也不失为可取之道。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副总裁傅助在日前举行的北大赛瑟圆桌论坛上表示,该公司此前早有投资医疗机构和体检机构的打算,只是迫于政策空白无法实现。

    “涉足医疗机构对于健康险公司太重要了。”傅助说,一方面,可以让保险公司掌握最真实的客户健康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医疗机构不断开发新客户,稳获投资收益。此外,掌握真实信息后,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也能够加强,对于新产品开发亦有帮助。

    傅助希望人保健康能够成为健康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而不一定要通过横向扩张来打造金融控股集团。“在健康产业链上,健康险公司的机会很多,比如健身器材制造,现在没有一个叫得响的牌子。如果健康险公司能够对这个行业进行整合,那么,对于保险主业和公司的投资收益都将有帮助。”

    专家指出,专业经营模式的保险公司可能更倾向于纵向发展的模式,这将使其在保证保险业务核心地位和专业经营特色的同时,让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结合,从而迅速扩大规模,创新产品,提升效率,强化企业综合竞争力。据了解,正在筹建中的上海国华人寿也已经考虑纵向综合经营的战略。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孙祁祥表示,我国保险业对于“纵向”战略依然缺乏认识,即使有,也停留在规划层面。她表示,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领域并非只有保险一个行业,老人安养、健康医疗、灾害防阻、不动产管理等机构,也都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着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职能。“如果保险业能够充分有效整合上述资源,就能为社会提供更为全面的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与其他金融行业比较,保险业竞争力优势仍然在于提供保障产品方面。”

    不过,中国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认为,现在保险的综合经营是从投资起步,更多的探索是在横向而不是纵向上。但是,横向发展有很多制约因素,将来必须在纵向层面推动,才有可能使保险业在综合经营上发展得更快。

    政策支持需要跟上

    专家预测,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分业经营、股权集中的特点,是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转型的最佳模式。从长期来看,将来的金融格局可能要出现以银行或保险为龙头的大型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涉及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多个领域。

    有专家表示,与西方国家相比,国内金融业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果过早实行综合经营,将使金融机构原本单一的风险,会因相互作用而成倍放大,使得风险控制难度加大。因此,综合经营必须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不能蜂拥而上,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中国保险业综合经营今年将择时向前推进,包括进入信托、基金领域,但也只限于股权投资这一较浅层次。”前不久在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举办的“金融综合经营背景下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圆桌论坛上,孙建勇表示,保险业综合经营必须从战略上推进,它有赖于保险业自身改革及风险管控能力,也要看信托、基金等行业投资体制改革及开放进程。“而监管部门对风险管控的认识程度,决定了这项改革将能走多远。”

    有关人士表示,只有将股权投资和业务经营合并处理,才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金融综合经营。尽管中国保监会正与国务院相关部门探讨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事宜,同时,正积极探讨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和证券公司股权问题,应该说监管层已达成一致,现在正选择时机向前推进。但是,各方都承诺,允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公司,不等于允许保险公司去做专户理财;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不等于允许保险资金买信托计划。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关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的综合经营问题,在法律层面上仍是明确禁止。《保险法》第105条就明确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

    为缩小与国际金融集团之间的竞争差距,更好地推动保险业综合经营,许多业内人士纷纷呼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立法部门应给予金融机构相关政策和法律上的支持。

    吴焰建议,首先,应统一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扫除关于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障碍;其次,要着手研究起草关于金融综合经营及其监管的法律,为促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相关

    安联保险涉足银行的痛苦经历

    对于目前已转危为安的德国安联保险来说,2001年并购德国第三大银行德累斯顿银行事件,已演变成一场“为了忘却的纪念”。

    并购之前,德国乃至全球金融保险业曾经一度为其高唱赞歌。然而,在并购过程中,一向以严谨闻名的德国人,仿佛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那么注重调查与研究,德累斯顿银行非但没有给安联带来经济利益,反而导致其严重亏损。

    当时,混业经营已经成为金融寡头们的共同选择。在积累了丰富的收购经验之后,安联开始打起了关于德累斯顿银行的算盘。安联集团首席执行官舒尔特·诺勒初步认为,未来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银行机构将注入更多保险技能,保险代理机构则传入更多的银行业务技术。

    2001年7月,双方你情我愿地缔结了这场混业“联姻”:安联以240亿欧元收购了德累斯顿银行大部分股份,使其总资产达到了1万亿欧元。

    兼并德累斯顿银行后,安联发现,银行经营风险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全新课题。在当时不景气的国际环境下,德累斯顿银行放贷的对象———许多小公司纷纷宣告破产,安联保险不得不用其自有资金,去弥补银行经营中的亏损,从而导致自有资本金下降,信用等级随之被下调。

    安联集团不得不承认,作为该公司历史上的首次混业经营,由于在合并操作过程中耽误的时间过多,导致此次合并最重要的关键点———保险和银行两方面的综合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

附件: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关于我们广告发行本站导航联系我们